圖書館借的書被偷
圖書館借的書被偷
有一位人士將我從圖書館借的書從腳踏墊上拿走,當時我正準備要去還書,只是上樓到我家放個東西,回來後就不見了。
後來調閱監視器,有看到有人士拿我走我的一箱書,我就去報案。之後警察找到此人,此人士後來隔很多天有將書還回警察局,並且說書是放在旁邊長椅上撿到的。但我很確定我的書是放在腳踏墊上,警察也跟我再三確認是否放在腳踏墊上,並且要我回去警察局再做一次筆錄。
因為監視器畫面都沒有拍到我的車子(被柱子擋住了),只有其他角度拍到他將我借的書拿走正在行走的畫面。若無相關畫面證據表示偷竊,是否會被反提誣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