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0979******發表於 2021年2月1日 3:59
家財問題
在母親去世前,我知哥哥已叫母親立了遺囑,內容應是照哥哥的意思寫了我有重大傷害不分任何遺產給我。母親去世後,我現在是先提應繼分分割讓他拿出遺囑?再讓我兒子提代位繼承?還是等遺產完稅了房產登記好再提?
在母親去世前,我知哥哥已叫母親立了遺囑,內容應是照哥哥的意思寫了我有重大傷害不分任何遺產給我。母親去世後,我現在是先提應繼分分割讓他拿出遺囑?再讓我兒子提代位繼承?還是等遺產完稅了房產登記好再提?
臺檢證字 第 14362 號
您要先釐清該遺囑是否出於母親的意志所寫,並確認遺囑的效力
除非有表示失權(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否則您對母親的遺產仍有特留分。又縱使您喪失繼承權,您兒子仍可以代位繼承。因您的問題較複雜,建議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本件需先釐清遺囑效力為何?您可以先向國稅局調閱您母親遺產資料,並以存證信函催告您兄長一起辦理繼承,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臺檢證字 第 11332 號
您好,就您所述可先確認遺囑有無法律效力,即便有效力,遺囑也不能侵害遺產特留分(應繼分2分之一),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