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
0958******發表於 2022年4月23日 3:31
租屋糾紛
吳珮瑜 0958061020
租屋糾紛-
我是租客, 房子已住6個月了。
押金付清16000 租金年付清96000,
水電瓦斯網路3個月轉帳一次(沒有延期繳納)
房東因馬桶堵塞導致廁所淹水一事告我民法第196條 損毀賠償+解約+民法第195條。
剛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調節書,5/10開庭。
[想詢問並找台北的律師]
答辯狀撰寫費用+
詢問正常使用馬桶然後堵塞,
也犯了民法第196條?+
詢問他跟他要已付清的馬桶疏通費2500元收據,
卻告我民法195條毀謗人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