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陷管教孩子言詞家暴怎麼辦?
律師您好,
孩子先後已經有很多次來路不明的東西,一次次跟孩子談做人的道理而沒有打也沒有罵,曉以大義多次後卻再度發現孩子有來路不明的東西,傷痛訓導孩子我們家絕不偷,絕不出社會的敗類。家防中心竟以這管教之詞已造成孩子精神上的壓力為由,誣陷是對孩子管教家暴(已開案定調為家暴)。原本就千方百計想離婚(因金錢物質不滿足)的孩子媽媽就把孩子帶離家未歸,請問律師家防中心竟以對子女的管教方式已令孩子主觀感受到痛苦、恐懼與不安,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4條規定,將孩子列為保護個案後,下一步會怎樣? 我是否因此有法律上(民事或刑事)家暴案紀錄? 家防中心說我必須去上他們指定的諮商輔導課程,不然就會發文給我強制執行。謝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