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案件所在地:台北
0932******發表於 2022年7月27日 4:7
被家防中心誣陷管教孩子言詞家暴
律師好,
孩子(現為國中9年級)多年來已經有很多次來路不明的東西,我一次次跟孩子談做人的道理而沒有打也沒有罵,曉以大義多次後卻再度發現孩子有來路不明的東西,傷痛難過而訓導孩子(沒有打也沒有罵):「我們家絕不偷、不搶、不拐、不騙,我們家絕不出社會的敗類。」,家防中心竟以這爸爸對孩子這管教之詞已造成孩子精神上的壓力為由,誣陷是對孩子管教言詞家暴。原本就千方百計想離婚(因金錢物質不滿足)的孩子媽媽就把孩子帶離家未歸(家防中心說他們沒有要安置孩子,那是孩子父母間監護權的事跟他們無關)。請問律師我是否會被列為警方訪查或列管的對象? 我是否因此會有法律上(民事或刑事)家暴案紀錄?
家防中心說他們已開案定調為我對孩子的管教是精神暴力,說是依孩子的主觀感受為判定依據,說他們開案了就不會更改,要我必須去上他們指定的諮商輔導課程完成指定的時數,不然就會發文給我強制執行。請問律師我是否會被列為警方訪查或列管的對象? 我是否因此會有法律上(民事或刑事)家暴案紀錄? 下一步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