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0972******發表於 2025年1月6日 14:50
離婚財產分配
1.離婚財產分配可以在簽字後才能請求嗎?
2.如何查明配偶名下的財產?
3.是否需要事先調查配偶的財產情況?
1.離婚財產分配可以在簽字後才能請求嗎?
2.如何查明配偶名下的財產?
3.是否需要事先調查配偶的財產情況?
臺檢證字 第 11321 號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Line@帳號: @462lvlvy)
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本件需釐清兩造婚後財產之情事,倘您婚後財產較對方少多,您有請求權,惟對於繼承或無償取得(贈與)部分係無法計算在剩餘財產分配,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
臺檢證字 第 14362 號
您好,本律師擅長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1、剩餘財產分配確實要在婚姻關係解銷後請求
2、可以向國稅局申請調閱
3、可以事前透過律師協助,以合法管道先調查財產情況,才有利於後續跟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4、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臺檢證字 第 11332 號
您好,就上所述內容及其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臺檢證字 第 11455 號
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