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0936******發表於 2021年1月19日 6:28
違反離婚協議
請問, 我離婚, 協議有2個孩子的監護權, 前公婆在探視小孩期間, 將小孩帶離台灣, 小孩的護照在他們那裡, 我要怎麼辦??????
請問, 我離婚, 協議有2個孩子的監護權, 前公婆在探視小孩期間, 將小孩帶離台灣, 小孩的護照在他們那裡, 我要怎麼辦??????
臺檢證字 第 11332 號
您好,就您所述應盡速向家事法院聲請強制處分,命對方帶回子女並且考慮提出略誘刑事告訴,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本件可能會有刑法和誘罪嫌之適用,惟須釐清兩造離婚協議書內容為何?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臺檢證字 第 8381 號
楊俊鑫律師(承辦案件勝訴至少148件)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先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
二、對方不理會再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