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0935******發表於 2025年1月10日 0:19
停車位使用
請問,最近買預售屋已經交屋完成。但建商以臨時管委會名義,要求管理員對住護告知,自己車位必需要進行保護施工,無論是住戶,施工車輛,搬家車輛才能停車。請問這主張是合里的嗎?該如何扞衛所有權人自身的權利?
請問,最近買預售屋已經交屋完成。但建商以臨時管委會名義,要求管理員對住護告知,自己車位必需要進行保護施工,無論是住戶,施工車輛,搬家車輛才能停車。請問這主張是合里的嗎?該如何扞衛所有權人自身的權利?
臺檢證字 第 11321 號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Line@帳號: @462lvlvy)
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本件需釐清兩造買賣契約內容為何?規約有無約定?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抑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