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0979******發表於 2020年12月11日 2:50
遺產問題
家族成員多,有關協議分割, 1.只需全體繼承人協議好缺一不可----但有繼承人在國外不能回台,有他的印鑑章及印鑑證明是否就行?2.此種家庭會議是否只能在繼承開始以後大家一起做協議?3.為非要式行為----只需口頭答應就行嗎?那要如何證明確實是答應了? 4.要如何避免其他繼承人用這種非要式方法,說我已口頭答應過如何分割遺產?
家族成員多,有關協議分割, 1.只需全體繼承人協議好缺一不可----但有繼承人在國外不能回台,有他的印鑑章及印鑑證明是否就行?2.此種家庭會議是否只能在繼承開始以後大家一起做協議?3.為非要式行為----只需口頭答應就行嗎?那要如何證明確實是答應了? 4.要如何避免其他繼承人用這種非要式方法,說我已口頭答應過如何分割遺產?
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倘共有人無法協議分割,可以訴請法院分割共有物;至於分割協議可以草擬契約並經所有繼承人同意簽名且公證,以防日後發生糾紛,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臺檢證字 第 11820 號
您好,在未簽署遺產分割協議、交付相關證件資料前沒辦法辦理分割遺產登記。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