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0926******發表於 2021年1月25日 20:54
補習班學費被積欠不還
請教各位律師
本人的補習班被一位家長積欠學費十多萬長達8年 之前屢次催討未果
4年前 該位家長與學生母親離婚 而2年前此家長也因案入獄
而我也無法再連絡到他 一個月前 我偶遇該名學生 已經滿20歲
且已就業 想請教
{1]當初他三個孩子都在我那邊上課 如今都已成年就業 請問我是否可
轉向學生催討? 比如說寄發存證信函或支付命令
{2]學生後來找位長輩來跟我商討 願意以三萬來結清十三萬的學費 並宣稱
積欠補習班學費有兩年的時效性 超過兩年可以不用清償 請問有此
法條嗎?
{3]對方家長已離婚 女方已改嫁 但孩子都跟母親同住 請問我可以轉向
學生母親催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