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被前任處理掉
我與前男友分手後,雙方曾協議他會在去年十二月歸還我放在他家的財物(主要是有一個包包對我很重要,那個約價值新台幣2萬元)並且是由我個人全額購買的。今年1月由於他將我的聯絡方式封鎖,我透過他朋友及我母親第三方詢問時,他在對話中表示已將我的物品「處理掉」,理由是分手後心情不好,且我有相關截圖證據。目前他為台灣人但人在國外。我想諮詢此情況是否構成刑法的毀損罪或其他相關罪行,以及在台灣提告的可行性。
並且還有需要寄送存證信函嗎?謝謝
我與前男友分手後,雙方曾協議他會在去年十二月歸還我放在他家的財物(主要是有一個包包對我很重要,那個約價值新台幣2萬元)並且是由我個人全額購買的。今年1月由於他將我的聯絡方式封鎖,我透過他朋友及我母親第三方詢問時,他在對話中表示已將我的物品「處理掉」,理由是分手後心情不好,且我有相關截圖證據。目前他為台灣人但人在國外。我想諮詢此情況是否構成刑法的毀損罪或其他相關罪行,以及在台灣提告的可行性。
並且還有需要寄送存證信函嗎?謝謝

臺檢證字 第 14362 號
您好
1、您可以提告毀損罪,並且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賠償
2、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臺檢證字 第 11321 號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Line@帳號: @462lvlvy)

臺檢證字 第 16822 號
歡迎加賴:@488wfelu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臺檢證字 第 11455 號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進一步具體事實必須有更多瞭解,這牽涉到蒐證方向及舉證責任分配。費用可以分期付款,具體案情加入LINE討論;訴訟案件,是「先程序、後實體」判斷法則。LINE ID:a121218

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契約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及公序良俗情事下,均應肯認有效力,本件應先釐清兩造契約內容為何?以及有無兩造當事人簽名蓋章?等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