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0901******發表於 2020年11月16日 12:44
有關車禍全責的後續
我在今年109年6月16日因幫老闆買東西然後加上電話催促下我騎車太快到紅燈那煞車來不及完全煞住而撞到對方導致發生車禍,當下我們雙方都有受傷,我左腳骨折+擦傷住院3天,對方大拇指骨折+擦傷,然後對方沒住院。事後對方診斷出也有腦震盪。
現在問題來了對方要求73萬,我也有誠意跟他說我會還,但現在根本一次還不了這麼多,價位真的太誇張了😅。對方說是成大院長。第一次談和解沒有成功,對方說要提告。重點我也沒有其他保險只有強制險能賠的很有限,不過對方也有意外險的保險。
因現在問題是,我什麼財產都沒有。我就該死嗎?難道老闆也都沒有責任嗎?加上那家快炒店沒有勞健保
我到底會不會被判賠的更多?還是法官會看我沒有家人沒有財產的狀況下不用賠那麼多呢?如果之後會被關的話大概會被關多久呢?也會影響到出國嗎?想請各位幫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