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車禍當下已金錢賠償,他方竟報警處理,如何處理後續問題?
您好:
近日我方(行人)行走街道疑似擦撞他方汽車右後側,當下已簽具和解書並金錢賠償數千元。對方竟事後報案處理,要求索賠營業損失數萬元。
請問車禍當下已簽具和解書,他方事後報警處理。我方還須至警局製作筆錄嗎?我方可主張何種理由不到案製作筆錄?
請問他方主張營業損失數萬元,我方如何主張不屬理賠範圍?
請問發生當下路口監理器無法採證?行車紀錄器無法證明車損是我方行人導致?是否因當下已簽具和解並已金錢賠償,而再被敲竹槓?我方主張車損可修復為原則也可至民間汽修廠修復,並無法律規範車損修復須至原廠修復。他方仍堅持主張須至原廠修復等云云。
我方身體有挫傷須復健治療,他方均漠不關心。來電直指要求賠償數萬元等云云。
以上,懇請律師團隊撥冗提供專業意見,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