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0968******發表於 2022年10月24日 2:13
遺忘物品
請問有遺忘物品在露營區,當天中午離開,傍晚告知店家幫忙找回,隔天早上店家告知找回但不願意寄出歸還,請問這算構成犯罪行為嗎?
請問有遺忘物品在露營區,當天中午離開,傍晚告知店家幫忙找回,隔天早上店家告知找回但不願意寄出歸還,請問這算構成犯罪行為嗎?

臺檢證字 第 14362 號
您好
要看對方不寄出的理由是什麼,對方沒有義務寄還,應該是您自行去領取。
如果是因為對方要求郵資費用您拒絕支付,導致對方不願意寄還,對方並不構成犯罪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

臺檢證字 第 1109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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