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
0979******發表於 2020年12月2日 8:21
詳想請問這個可以怎麼做
在網路line留言,下方的回應讓我覺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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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
臺檢證字 第 11332 號
您好,有無妨害名譽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PO文文截圖)與本所進一步討論以求保障權益。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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