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罪
這兩天我與三個朋友在外面,其中一個朋友就問我們要不要賺錢事成可以拿到30萬元四個人分,因為朋友的友人說那個人在他們的賭場贏了70萬,要我們去搶他的錢,後來朋友就持續跟他友人聯絡,並且問我們要不要去,要不要賺30萬,我們想說應該沒什麼不然就去看看好了,我負責開車,另外三個朋友負責下車搶那個人,之後朋友的友人就問說我們有沒有槍,沒有的話他那邊有,我們想說很危險,我剛好有一把生存遊戲店買的瓦斯槍,我朋友就說我們這邊有,後續我朋友的友人就說到他講的地點後等他,我們在路上時朋友的友人就叫我們快點,他贏到170萬了,朋友的友人就說他好像要走了,我們就繼續開車,快到朋友的友人說的地點後,朋友的友人就說他已經走了,但是他現在開車跟著他,後續就報路口給我們要我們過去,直到最後一個地點,朋友的友人就說那個人的特徵,我朋友就要我把車開到旁邊的轉彎處,後來朋友三人下車行搶後我們就開車逃逸,上車時朋友發現被害人的包包只有6000塊於是就跟他的友人說裡面沒有錢,後來朋友的友人就叫我們到他說的地點碰面,我們到的時候朋友的友人就要我朋友把包包帶回去找橋丟掉,之後我們就回去,朋友就說這6000一個人1500,之後我們就回家,大概中午刑事隊的就來家裡找我,問了我昨天在做什麼,我就一五一十地說出來,後來帶上我之後去找了另外三個我開車載的朋友,之後就回去刑事局做筆錄,我們和朋友們就一五一十的說出來,是朋友說他友人那邊叫我們去行搶,警方也有逮捕朋友的友人,後來做筆錄的時候刑事警察就叫我們要小心,因為朋友的友人說他只有到場並沒有叫我們去行搶,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我們身上,後來我們就要轉去地檢署等待檢察官詢問,之後我們詢問了也都一五一十的講出來,有兩個一起犯罪的未滿18,所以他們就轉去另一個地方,後來檢察官就說5萬元交保,但是我和我朋友都沒有錢,直到過了一下下之後拘留所的就讓我們出來外面簽一張單子,說讓我們回去等傳票到時候開庭,想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不被關或者可以緩刑,我目前21歲沒有前科,我是負責開車的那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