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0982******發表於 2021年2月22日 14:15
要更改遺囑內容
之前有寫了一份遺囑 也都分別給孩子複本 現在想要再更改財產分配 需要把之前的複本收回 或是註明作廢嗎? 謝謝律師
之前有寫了一份遺囑 也都分別給孩子複本 現在想要再更改財產分配 需要把之前的複本收回 或是註明作廢嗎? 謝謝律師
臺檢證字 第 11332 號
您好,為避免後續法律糾紛可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前份遺囑作廢,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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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證字 第 14362 號
您好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明確表明該份遺囑作廢。提醒您,遺囑書寫有一定格式,且必須符合法律要求才有效力,關於遺產分配及遺囑規劃,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219條: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第1220條:前後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之部分,前遺囑視為撤回。
是本件可以以存證信函告知前遺產撤回,並將新遺產公證,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