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截圖內容涉及到具名人身攻擊,明確點出對象身份(例如「cure 吉他手 X仁」)並加以羞辱、造謠,甚至暗示有不當性行為,這種情況可能已構成公然侮辱、誹謗或妨害名譽。
請問依照截圖 我可以提告跟求償嗎
一、刑法相關條文
1.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對人侮辱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2. 刑法第310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對他人為加損害名譽之文字或言語陳述,屬誹謗,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二、民法損害賠償(民法第195條)
若你因該貼文受到精神上痛苦、社會評價損害,你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與損害賠償。
二、民事求償(精神賠償 + 名譽損害)
目的:向對方求償金額,你可以主張 3~30 萬不等(依嚴重程度與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