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公傷假
一開始開刀有給幾天公傷病假
出院後醫生開了需休養三個月及不宜勞動工作之後
人資就說出院後的假要我用病假跟特休請
有跟公司說需要請公傷病假
不然未住院病假30天加我的特休根本不夠(到職才滿一年)
但人資說出院後在家休養公司不給公傷病假,先幫我用病假特休請
本來想說先休看看如果還不行上班再跟公司談看看
目前開刀處會痛還無法上班,跟公司說能不能之後讓我用公傷病假請
結果人資說已經先請病假跟特休就視同放棄請公傷病假了
只能再請事假,假用完不回去上班就視同曠職要請我離職
不然就早點復工回去做原本工作,會視能力幫我調整工作
但就是因為工作累積傷害才開刀的
回去做原本工作會一直使用到開刀傷處
醫生也說不好好休養容易復發
有朋友建議可調解
現在調解還來的及嗎?
能要求人資之前用病假和特休幫我請的假改成公傷病假嗎?
若公傷病假要不回來被公司要求離職的話,可以要求公司給資遣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