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
0920******發表於 2021年1月20日 8:5
為什麼要調解 不直接宣判
請教律師:訴訟中的案子法官希望進行調解 是因為很難判誰對誰錯嗎?明明對方錯 為什麼要先調解 不直接判決?
請教律師:訴訟中的案子法官希望進行調解 是因為很難判誰對誰錯嗎?明明對方錯 為什麼要先調解 不直接判決?
臺檢證字 第 14362 號
調解有助於紛爭快速解決,獲得賠償,訴訟過程漫長,須經由雙方提出相當的證據,法院審理調查後才會下判決
平均一個案件約需一年左右才會判決,如雙方有一人上訴,時間又會拖長。
如需協助或諮詢,可加LINE ID:lightkao
臺檢證字 第 8381 號
楊俊鑫律師(承辦案件勝訴至少148件)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有的案件是因為立法規定要先進行調解程序。
二、調解並不能勉強,如果不同意進行調解可以具狀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