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0906******發表於 2022年11月5日 15:47
我絕定不取貨,那算我故意不取貨,還是我算行使消費者的權利?
我在網路上購物,但後來覺得他(跟我聯絡的人)說話邏輯有點問題,於是我告知他我不去取貨,請問這樣算我行使消費者的權利,又或者我
我在網路上購物,但後來覺得他(跟我聯絡的人)說話邏輯有點問題,於是我告知他我不去取貨,請問這樣算我行使消費者的權利,又或者我

臺檢證字 第 11162 號
依您陳述,本件與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天猶豫期要件並不相同,您係故意不取貨,棄單,需釐清有無刑法第354條詐欺毀損罪之要件?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

臺檢證字 第 1109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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