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 損害賠償
車禍 和解-要賠多少錢才合理?
580法律網是律師聯合的網站,保護個資,放心提問
車禍 和解-單純沒有傷亡的車禍事件常有人問到:要賠多少錢才合理?求償的項目包含哪些?我的車已有保險,是不是交由保險公司來賠就可以?法官和索賠者標準線相差多少,律師就舉一個最近的案例判決來說明。
目錄
- 一、車禍 和解-先取得法院車禍判決
- 二、修車賠償的準則
- 三、車禍 和解-其他賠償項目
- 四、車禍 和解判決依據
一、車禍 和解-先取得法院車禍判決
A 未注意前方狀況,撞擊 B 駕駛的車輛,致 B 車輛因而受損,是 A 的駕駛行為顯有過失致車禍,此參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A 就本件車禍應負過失侵權行為責任甚明。
二、修車賠償的準則
1.請求被毀損的車子要修復的費用,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修車的工資、烤漆、零件,要提出統一發票及估價單。
2.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採定率遞減法計算其折舊。
3. B 的保險公司已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賠償付車輛修車費,保險公司取得修車發票後,可以代位 B 行使對 A 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4. A 如果沒有依歸定還錢,B 可以要求依年利率為 5% 的遲延利息。

三、車禍 和解-其他賠償項目
備妥相關證明:醫院診斷證明書、員工請假單、醫療費用收據、藥品及停車費發票、洗頭收據、請求醫療費用、臉部修疤費用、受有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四、車禍 和解判決依據
檢察官得參酌犯罪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之刺激、手段;行為人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雙方關係;犯罪情節程度;所生之損害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為科刑標準後,檢察官得命行為人道歉、悔過書、賠償被害人、繳公益捐予國庫等方式後,給予緩起訴處分,行為人在緩起訴期間未有其他犯罪而撤銷緩起訴者,視同不起訴。
法院對於無前科紀錄之行為人,對於宣告行為人刑度為 2 年以下,也可以上開緩起訴標準及條件,依刑法第 74 條給予行為人緩刑之判決,行為人在緩刑期間未有其他犯罪而撤銷緩刑宣告者,則不執行宣告刑。
依刑法第 276 條 過失致死罪本刑為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業務過失致死罪本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之 1 規定,緩起訴條件為最輕本刑 3 年以下之非重罪。
車禍和解判決依據訴訟費用試算
1.繳納裁判費
原告要先繳裁判費、鑑定費、證人日旅費或勘驗費給法院。只有「民事訴訟」跟「行政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用,「刑事訴訟」則不需要。(具體金額,可以至司法院的「民事裁判費試算表」,進行初步計算)。
2.委任律師的費用
如果有委任律師在法庭上協助進行言詞辯論,就得加上律師費。如果想要有一初步了解的話,可以請律師報價做為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