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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 提告時效-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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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 提告時效-有多久? 錯過提告的時效, 「保留法律追訴權」是沒有用的。

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請求權是6個月,已經超過請求權了,無法再提出了,受害者不可以再上訴。
妨害名譽 提告時效
告訴乃論
要提出告訴後,才能符合追訴的條件,換句話說,在「告訴乃論」的罪名中,如傷害(被人故意打傷)、過失傷害(車禍,被人不小心給弄傷了)、公然侮辱(被人罵侮辱字眼)等案件,若沒有人提出告訴,即使犯罪的人罪證明確,檢察官也無法起訴這個人。
可以提出告訴的人有被害人(依實務的見解,限縮在直接被害人才可以,間接被害人則不行)、被害人的配偶、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親);又若被害人死亡的話,被害人的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則可以提出告訴。
告訴乃論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第 1 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訴訟費用試算
1.繳納裁判費
原告要先繳裁判費、鑑定費、證人日旅費或勘驗費給法院。只有「民事訴訟」跟「行政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用,「刑事訴訟」則不需要。(具體金額,可以至司法院的「民事裁判費試算表」,進行初步計算)。
2.委任律師的費用
如果有委任律師在法庭上協助進行言詞辯論,就得加上律師費。如果想要有一初步了解的話,可以請律師報價做為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