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靠山是政府,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勞工 是領薪受雇,在遭受雇主不公平資遣對待時,常是弱勢無力的一方,最常見的勞資糾紛,是雇主沒依約給錢,因為工時、工資的資料都是掌握在資方的手中。
勞工 有保障的法令
要用法律來爭取權益時,政府提供勞 很多保障的法令,你一定要了解:
1.勞資糾紛,法院應設立勞動法庭或專股,減輕勞工繳納裁判費等負擔。
2.除了性騷和性侵案件,勞資糾紛的訴訟都要強制調解。
3.勞工到法院聲請調解後,法院 3 個月內必須完成調解。
4.如果調解不成,一審要在起訴後 6 個月內審結,案情複雜者除外。
5.調解和審判程序,由同一位法官進行,避免勞工必須重覆陳述。
6.雇主要提出證據來反駁勞工的說法,否則的話就以勞工說的為採證。
7.工會可以代表勞工訴訟,勞工也可請工會參與及幫忙。

勞資糾紛處理
勞資糾紛定義
- 勞資糾紛:指權利事項及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
- 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
-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 爭議行為:指勞資爭議當事人為達成其主張,所為之罷工或其他阻礙 事業正常運作及與之對抗之行為。
- 罷工:指勞工所為暫時拒絕提供勞務之行為。

政府扶助
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勞工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政府主管機關得給予適當扶助:
- 提起訴訟。
- 依仲裁法提起仲裁。